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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“关于做好2008年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”
2009-06-17 09:13  
各学院(部)、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:
根据“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办法”的文件精神,为保证实验室建设水平和质量及实验室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,学校将于2009年7月2日~7月3日,对2008年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进行验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2008年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(各学院已与学校签订了投资责任书),(见附件一)。
二、验收方式与程序
采用自查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1、项目负责人填写《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》(见附件二)。
2、各学院(部)对本单位验收范围内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自查,由分管院长任组长,组织本学院专家及实验室负责人对项目进行认真的评审验收,填写《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项目建设自评验收评分表》(见附件三)。
3、各学院(部)自查完成后,按项目将《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》、《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项目建设自评验收评分表》各一式一份,签字盖章后交实验设备科,并将电子文稿以邮件形式发至lzysld@126.com信箱。
4、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每个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考察验收,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(不超过10分钟),审阅经费支出情况,实地考察实验室,查看实验项目(实验课)的开设情况等,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,填写《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项目建设验收评分表》(见附件四)。
5、学校将专家意见汇总后,公布验收结果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第一阶段:6月18日—6月26日各学院(部)组织自查自评并报送自查材料。
2、第二阶段:7月2 日-- 7月3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验收,具体安排见附件五。
3、第三阶段:7月9日---7月10日公布验收结果。
四、材料下载
实验设备处网页: http://sbc.qust.edu.cn
五、附件:
1、2008年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统计表
2、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
3、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项目建设自评验收评分表(学院专家填写)
4、青岛科技大学教学实验项目建设验收评分表(校级专家填写)
5、校级专家验收时间及安排表
 
实验室设备处
二○○九年六月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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