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工实验教学中心
 首页 | 中心介绍 | 新闻中心 | 通知公告 | 教学工作 | 科研成果 | 工作环境 | 资源下载 
文章内容页
当前位置: 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
2012-09-28 10:32  
各学院(部)、相关单位:
为总结我校教材建设经验,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,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辐射、带动、示范作用,促进我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,经研究决定进行2012年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选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和条件
申请参加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审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:
(一)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和教育目标。
(二)申报参评教材应是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(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)。
(三)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(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),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、专科(高职)使用的各学科(专业)教材(含基本教材、教学参考、实验指导书等),不包括学术专著。
(四)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学校一届学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,且效果良好。
(五)套书(即上、中、下册)按整套教材申报,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。
二、申报程序和数量
教材第一主编(或第一编者)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各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进行初评后,按50%比例择优申报。
三、申报材料
每本(套)参评教材应包含如下材料:
(一)《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》(见附件1)一式2份,并加盖院公章。
(二)聘请不少于两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(其中至少1位为非本单位专家)署名填写的推荐意见原件及1份复印件。
(三)样书2本(套)。
以上三项申报材料应分两套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,并将附件1《申报书》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。
四、报送时间、地点
申报材料请于10月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中心
崂山校区:南区3号楼101 联系人:尚猛 电话:88956098
四方校区:1#行政楼135 联系人:孙振海 电话:84022641
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鼓励政策
(一)2012年学校优秀教材奖分别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奖项。对获奖的优秀教材,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校发文公告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(二)经学校发文公告的优秀教材,学校将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,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。
(三)学校对“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”编著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次评审工作,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审小组,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工作。
(二)各学院2009至2010年新版、修订版教材情况和获奖教材相关信息将通过教务处网站http://jw.qust.edu.cn/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如发现存在虚假信息,将取消优秀教材评选资格。
(三)2010年以来已获得学校或其他部、委级、学校奖励的教材(不包括被列入“十一五”规划教材的教材)不再受理申报。获奖教材的修订版,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,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,可参加申报评审,但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。
(四)请各学院认真汇总并填写《青岛科技大学2009至2010年新版、修订版教材统计表》(附件2)、《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审申报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3)。附件2至附件3纸质材料请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中心。
附件:
1. 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
2. 青岛科技大学2009至2010年新版、修订版教材统计表
3. 青岛科技大学优秀教材评审申报项目汇总表
4. 本科二级学科代码表
5. 高职专业类代码表
教务处
2012.9.28

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:青岛科技大学化工过程实验教学中心

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