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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我校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备案的通知
2012-04-16 10:14  
各有关学院(部)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、人社厅通知,我校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备案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备案工作涉及人员
2011年度我校评审通过的副教授、讲师、实验师、编辑、会计师人员。(名单附后)
二、需交材料
(一)评审表(见附件)
评审副教授、讲师通过人员请填写《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》;评审实验师通过人员请填写《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》。请参照附件中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, 此表存入个人档案
说明:1.各位老师下载表格后请将红色说明删除。
2.各位老师先填写电子版打印,并于4月19号和证书材料一起上交单位办公室,一并报送人事处。人事处审核合格后领取印刷版评审表,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,并于4月23号交到单位办公室,统一报送人事处。
(二)相关原件
与评审表需填写内容相对应的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有效的外语考试成绩单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(模块)合格证或职称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证明材料、业绩材料原件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提供原件,原件丢失的,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。
(三)评审副教授、讲师通过人员,还须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。
(四)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,请各位老师粘贴到印刷版《评审表》上;二寸免冠彩照一张,背面注明姓名单位。办资格证用。
(五)材料袋封皮请在附件下载,封皮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本次评审职务,每人一袋。
三、学院审核人员工作
所有人员请到原推荐学院报送材料。各学院负责审核本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的所有材料,并在材料袋封皮签名并有专人集中报送。具体如下:
(一)审核原件并将原件按表格顺序排序。
重点审核:填写内容是否和原件文字日期一一对应;业绩有无重复填写,填写位置对不对,无原件材料不允许填写;
(二)组织填写学院意见
副教授、讲师人员表格中,第八项(政治思想表现、教学综合评价、科研综合评述)请学院负责人填写,不用盖单位章。
实验师、会计师、编辑人员表格中,请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,盖单位章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各种证件材料、打印版评审表报送时间:
2012年4月19日上午8:00—下午5:30。
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,无特殊情况,4月19日结束收审材料工作。
2.印刷版评审表报送时间(为便于复核,打印版一同上交):
2012年4月23日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志国 陈超
联系电话:88956896
材料报送地点: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。
具体请看人事处网站
材料报送地点: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。
附件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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